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留言板
首页政务信息| 教育概况| 网上办事| 教育新闻| 专题专栏| 教学服务| 新疆新课程| 学生天地| 教学资源| 网上读书| 电子地图
 
百件实事网上办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教育收费
·特殊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资助计划及奖学金


  您所在的位置:当前位置: 乌鲁木齐教育» 百件实事网上办» 教育收费»

关于2006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补充通知

来源: 关键字: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教育局,各地、州、市计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关于调整2006等自治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电20062 2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区非义务教育阶段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配合我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分类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自治区今年制定了过渡性的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为了各地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学校更好的执行新发2 O O 62 2号文件规定,现2OO6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根据各地上费标准方案以及经济发展、学校教育资源状况全区设三个收费区:

    执行高中学每学期900元的学校有: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术齐一中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乌鲁木齐市第一学、第八中学、高级中学、第七十中学、兵团二中、昌吉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米泉市第一中学、米泉市回民中、兵团农二师华山中学

    执行高中学费每学期750元的学校.有:伊犁州直第一中学、伊宁市第七中学。兵团农四师第一中学,县第一中学、石河子市第一中学、第中学、奎屯市第一中学、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第二中学、塔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沙湾县第一中学、阿勒泰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兵团农十师北屯高级中学、博州蒙古中学、哈密地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吐鲁番地区第一中学、轮台县第一中学、阿克苏地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喀什地区第二中学、第六中学、莎车县第一中学、克州第一中学、和田地区第一中学、兵团农一师中学、巴州第二中学、兵团农二师八一中学、兵团农三师中学、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兵团农六师第一中学、兵团农七师高级中学、兵团农十三师红星中学、伊宁市第三中学、兵团农九师高级中学。

    其它未公布的学校高中学费按每生每学期600元学区执行。

    二、此次收费标准为最高上限,各地可根据生源情况及培养成本等因素进行适当下浮。

    三、其它有关规定仍按《关于调整2006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电 2 0 06 2 2)文件执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

版权所有©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新ICP备06002086号
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维护 网站联系电话:0991-2562466 邮箱:xxzx@wlmqedu.com
网络实名:乌鲁木齐教育 乌鲁木齐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