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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211”百所高职试点高招改革 60万在校生受益


近日,教育部启动被称为高职211”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这一举措将使高职人才更紧密地与市场结合,使学生更适应市场需求。这些院校将在招生、专业设置、教学等方面试点改革。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将直接受益。学生与市场脱节一直是高等教育的一大弊端,为改变这种状况,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将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同时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到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要求各地制订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改革试点。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将加强。 

  上午,财政部透露,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至少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中央财政在3年内使示范院校经费全部到位,这些资金将用于改善学校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地方财政将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同时制订相应政策,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示范院校项目将逐年审核,对年度技校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编辑: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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