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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米东新区管委会、新市区、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学校移交协议签字仪式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不断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根据市党委2005年第15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所属21所学校移交各区政府管理的批复》(乌政办[2006]47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与米东新区管委会、新市区、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协商洽谈,于2006年11月15日在市教育局顺利举行学校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市19中学移交给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管理,市61中学、市87小学两所学校移交给米东新区管委会管理,市9中、市54中、市72中、市76中、市77中五所学校移交给新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截止到日前,市教育局已平稳完成了20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移交有关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任务。
市属学校移交各区政府管理是强化区县政府统筹管理区域内基础教育发展,简政放权,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定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相信我市基础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定会有新的发展。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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