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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万人评议工作中提出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走依法治教之路,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按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市教育局结合自身实际于11月底到12月中旬集中开展以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为核心,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这次活动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12.4”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座谈、参观、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明确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权力和职责,提高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要积极参加由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第三届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系列活动。三是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宣传日活动期间,要集中悬挂法制标语,有组织地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律宣传版报展出。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真正受到一次法律知识的再教育。
编辑: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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