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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学杂费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19日宣布,在巩固西部地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7年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全国1.48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足额安排。

  金人庆说,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率先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执行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学校,受益学生达到4880万人,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

  金人庆表示,2007年财政支出将进一步向教育事业发展倾斜。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要在尽快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调整和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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