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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报名时间和条件公布


18,《2007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出台,明确提出跨地州考生原则上要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确有困难者出具证明方可在乌报考。

    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父母在乌市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不少于2年;高中阶段在乌就读3年,并且有在乌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户口不在乌市,但高中3年都在乌市就读的新疆籍应届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确有困难者,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核其户籍条件,招生考试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在乌市报名参加考试。

    往届高中毕业生无乌市学籍、户口,但有新疆户口并在新疆参加过普通高考,持有往届准考证,且在乌鲁木齐市复读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如确有困难者须填写《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和《自治区普通高考跨地、州(市)就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报乌市招生办备案。

    根据《规定》,凡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其他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考试、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由录取院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在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如有单位或个人违纪,将由乌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乌市招生办举报电话:88101148810108

  编辑: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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