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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学杂费明确写入义务教育法


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不收学杂费明确写入义务教育法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新的一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各项任务繁重而艰巨。

 

吴邦国说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原则,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修订,主要明确三条: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二是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三是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出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

 

 

采编: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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