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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出台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日前,2007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出台。初中生成绩好坏将不再只由考试分数说了算。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和学校领导小组评定4个阶段,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要有等级和评语,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的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余四个评定等级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根据六个方面的评定结果,最后确定一个综合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出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各自的班级内进行公示。

    今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于本月启动,5月结束。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在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初中毕业生作为保送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录取以及初中毕业生作为特长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

   编辑: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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