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投稿信箱
首页 | 教育新闻| 政务信息| 教学服务| 网上办事| 教育概况| 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资源超市| 网上读书| 网上课堂 | 学生天地| 电子期刊
        
 今年中考允许部分学校加试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数线划定  今年起乌鲁木齐中小学生开始测试体质健康  师生同场竞技 促进业务发展  乌市七十中近七百名学生上街美化首府市容  让 爱 永 驻 校 园
热点专题
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
教师节特稿:生命河流里的惊...
教师节特稿:遇上好老师
时代呼唤“名师”
教师节特稿:清香永留
教师节特稿:默默耕耘的顾老...
教师节特稿:追忆如烟往事
最后时刻仍用微弱声音为学生...
全国模范教师关丽华:我是这...
2007年教师节主题

本市新闻
今年中考允许部分学校加试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数...
今年起乌鲁木齐中小学生开始...
师生同场竞技 促进业务发展
乌市七十中近七百名学生上街...
让 爱 永 驻 校 园
54中七年级学生“方特科技...
第四中学举办第三期中学生业...
整治卫生死角,营造整洁、优...
新疆首届中学生历史知识电视...


本市新闻

今年中考允许部分学校加试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发布时间:2008-03-20 11:32: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昨日(3月19日)宣布,在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允许部分学校进行加试。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士说,普通高中学校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

    差额投档是指根据学生报考志愿和学科考试等级,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 (一般控制在1∶1.1左右)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档案,由学校自主录取。

    据悉,加试重在进一步评价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学校不得再对中考已考过的学科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

    另外,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免试直接推荐,但各地的保送人数控制在当年计划内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的5%至10%之间。

 

版权所有©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新ICP备06002086号
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维护 网站联系电话:0991-2562466 邮箱:xxzx@wlmqedu.com
网络实名:乌鲁木齐教育 乌鲁木齐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