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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教育局制定教师廉洁从教“六不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0 10:56:00.0

针对近年来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中存在参与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有偿辅导、收受家长钱物、乱发资料等违规违纪违反师德的行为,近日,米东区制定了教育局教师廉洁从教“六不准”。

这“六不准”是指在职教职员工,一是不得举办或组织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参与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宣传、教育教学和以个人名义在外兼职兼课,不得在家庭成规模成建制办学。二是不得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安排、推荐或暗示学生到任何民办教育机构参加学习和培训。三是不得利用公办学校课堂、会议、通知单等形式为任何民办教育机构做招生、宣传,也不允许民办教育机构进校或在校园周边从事招生、宣传和教育教学活动。四是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教育机构出租教室、功能室、会议室和一切教育教学设施。五是不得让民办教育机构各类社会人员进校或在校园周边推销学习材料、文化用品、小商品等。六是不得借学校建设、师生保险、采购校服、教材教辅、勤工俭学、入学招生、转学插班、评先评优、生日节日等谋取私利。

目前,米东区教育局制定教师廉洁从教“六不准”己在全区48所中小学全面实施。

 

 

米东区教育局党政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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