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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召开紧急会议整治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28 19:48:00.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两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会议精神,2008年9月27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会议,市教育局局长李建声、副局长赵萍、副局长刘军出席会议,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移交学校的主要领导、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及保卫干事近1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军主持。
会上再次强调市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乌教发〔2008〕83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两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会议精神,市教育局成立了以李建声局长为组长,各区(县)教育局局长等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于9月27日至10月6日分四组,集中将对局属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学校集体食堂、学生集体餐供应的学校进行彻底排查,对食堂餐饮具消毒、原料来源、从业人员健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各区(县)教育局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相应检查工作。
市教育局局长李建声同志在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和市两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会议精神,及杨刚常务副主席和张鸿常务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李建声局长在讲话中强调,首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对当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丝毫的懈怠。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加强规范化管理。学校要把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等过程的卫生关,尤其要把好学校食品采购关,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原料的卫生安全;对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坚持每天清洁制度,保持学校食堂环境整洁;加强对学校出租的饮食摊点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图中间为:市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李建声,
右一为:市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赵萍,
左一为: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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