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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招生考试
 

 

关于做好2006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乌教基〔2006〕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厅局(公司)教育处(中心),各中学:

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是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和新疆发展的重要扶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巨大关怀。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倍受社会各界关注,与每一位考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利用内地发达地区的经济、教育优势,组织内地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力度,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着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强烈革命事业心和一定业务能力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保障国家的安全和边防巩固,意义重大而深远。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政治任务,也是各地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事关大局,政治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

2006年全疆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扩大到4000人,由于今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人数较多,又要进行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为确保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考试(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办[2006]7号)精神和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就我市内地新疆高中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态度,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工作。本着“面向全区,机会均等;德智体全面考核,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报名条件,积极动员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有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学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的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招生计划中,民考汉招生比例占30%(仅限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考生)。各学校要召开初三学生家长会进行宣传、动员。报考工作坚持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原则。

二、根据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领导小组及教育厅有关要求,为积极配合教育厅作好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统一录取工作,同时为我市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凡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乌鲁木齐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统一考试。为确保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使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同时享有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机会,凡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另须参加乌鲁木齐市单独命题的初中升学统一考试。

三、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考生及考生父母在报考当地必须有地方常住户口(2002年1月1日以前迁入当地的)。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母亲的户口为准。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户口为准。各学校组织报名时,必须查看户口原件,严把户口关和年龄关。

四、参加内地新疆高中班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按中考收费标准应收取47元,考虑到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乌市考生参加两次考试的实际情况,为减轻考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体现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为民的观念,经我局研究决定,只收取35元报名考试费,另12元由教育厅与市教育局为考生补贴。

五、为建好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地区2006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报名表》。请各学校于4月7日以前,将内高班报名表和报名费统一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室、218室、224室)。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在做好报名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电子摄像、模拟考试、考试、体检、建档等工作的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810215、8810217、8810218

 

附件:《乌鲁木齐地区2006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报名表》

 

                    

 

                     ○○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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