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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乌鲁木齐市的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为关键,全力巩固民汉合校成果,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在全社会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为“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健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挂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颁布和实施《乌鲁木齐市教育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按照市委要求,成立中共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尽快完成教育局党委向教育工委职能的转变,强化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不断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全市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简政放权,认真做好部分学校下放区县管理工作,加大宏观指导力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二、坚持德育为首,加大素质教育实施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管促新,落实德育工作“三个到位”,强化德育常规管理,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德育工作内容、方法、途径,以适应新形势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要求;抓点促面,总结近年来学校德育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发展;抓评促建,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抓研促改,积极开展德育理论研究与探讨,改进德育工作方法,真正做到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加强诚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规范和发展家长学校,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体系。
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重视教育科研和教育创新,做好“十五”教科研课题结题和“十一五”教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行启发式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坚决贯彻教育部“五坚持五不准”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中考招生改革。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评估和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级中学推荐工作,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优美型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课的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科普教育,推动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建设。
三、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学校改革
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宏观统筹,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制度,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发展活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使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达到8:2。各区县要积极筹建符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适应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要求,推动高等教育稳步发展。
四、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加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规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完成第二轮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自己的爱心去认真教育每一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真诚关心每一位学生。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五、扎实推进“双语”教学,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精神,巩固和发展民汉合校成果,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规模。加快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步伐,强化培训管理,狠抓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从学前抓起的要求,全面启动实施学前“双语”教育规划,促进学前“双语”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对民汉合校实行政策倾斜,加强民汉合校软硬件建设。继续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推荐和区内初中班各项工作。
六、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资金安排落实到位,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和普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应用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校经费安排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市教育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扶助力度,落实《乌鲁木齐市发展民办教育的若干规定》,营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七、切实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巩固各级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教育为民。对学校的领导同志,要加强政治纪律和依法办学的教育,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在教育系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市教育工委和教育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市中小学做到政令畅通。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继续在中小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依法治教,努力创设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学校师生法制、交通、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定和谐。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提高师生自救和互救能力,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工商、卫生等部门继续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 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教育系统万人评议工作,把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机关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以良好的政务环境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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