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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发〔2007〕8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学年结束及暑假工作,使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工作于2007年7月6日结束。暑假2007年7月7日至8月30日(共8周)。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于8月31 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2008年 1月18日结束(共20周)。
二、认真做好学年结束和假期各项工作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教为民,为构建和谐首府多做贡献。认真按照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学年结束前各项工作,以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迎接党的十七大,唱响‘三爱’、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激发各族师生的工作热情,争创和谐校园,以优异成绩和奋发有为的精神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各学校在七月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期间,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开展“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推进教育系统“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各学校要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向家长和社会全面的、客观的、积极的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情况及学费收支情况。
(四)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安排适合中小学生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让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磨练意志、感恩父母,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在广大师生中认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切实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不法侵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教育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意识。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在假期要切实履行责任,严防各类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学校对重点防范部位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六)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华同志在乌鲁木齐市2007年中考、会考暨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和程序招生。各学校领导班子在暑假期间要认真总结本校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新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新学年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坚持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组织师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按隶属关系,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学校对发生的与学校、教师、学生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对瞒报、拖延不报的,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对高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培优补差,要在核定收费标准、授课时数的基础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批准。不经批准的以违纪论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 暑假 通知
抄送:市委任华常委、市政府童兆玲副市长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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