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
一、主任主持政治处工作。全面负责局属学校(单位)的党建、组织、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科员负责局属学校(单位)党建和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宣传、信息工作;负责党委文秘工作。
三、科员负责统战、侨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委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党员电化教育和对外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