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处
纪检监察审计处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处长主持纪检监察与审计室工作。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教育行业行风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副处长协助处长负责审计工作。承办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制度;负责审计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工作和局属校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计工作。
三、科员承办纪检、监察的宣传、教育、信访、案件调查、档案管理、内勤工作及全市教育行业纠风监督检查和执纪情况检查工作。
四、科员承办各项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及各项教育收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