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
一、处长主持法规处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行政复议、应诉、教育局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法律顾问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科员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及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三、科员负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局属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制和错案追究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