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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今年11月9日是我区第十二个法定的“119”消防宣传日。根据全国火灾形势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确定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现结合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二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乌安委办[2006]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效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全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整改火灾隐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突出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围绕主题,明确任务,努力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结合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学生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力争达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家庭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三、11月9日前后各学校(单位)要和辖区内消防部门联系,组织给学生上一堂消防安全专题课,并结合本单位突发应急事件疏散预案,认真开展一次消防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四、各学校要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一次对人员密集场所全面细致的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安全出口畅通,电网线路、配电室(箱)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坚决杜绝违章用电,不留“死角”,特别是学生公寓内的用电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五、有食堂的学校,要认真对食堂的燃油、气罐、用气线路进行认真的检查,规范使用,杜绝火灾隐患。
六、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安排,动员师生收看市电视台从11月2日至9日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的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和11月9日消防文艺晚会节目。
七、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将活动计划于11月6日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于11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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