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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办〔2007〕28号
关于对申报2007年全国和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和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07]83号)精神,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共上报自治区先进集体11个,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6人,自治区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职业教育优秀德育工作者)46人。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推荐8中等3个单位、孟浪等18名同志参选全国和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五天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人事处
电话:8810405、8810314
二○○七年七月九日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 自治区先进集体
乌鲁木齐市第8中学、乌鲁木齐市第16中学、
乌鲁木齐市第22小学
二、 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孟 浪(66中)、王 毅(高级中学)、赵 萍(11中)
三、自治区优秀教师
石新荣(1中)(兼报自治区优秀德育课教师)、丁艳玲(12中)、江龙春(13中)、加斯布拉提(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灯草沟学校)、帕尔哈提。司马义(20中)、高立成(23中)、阿斯艳(市技工学校)(兼报职业教育优秀德育工作者)、付风琴(7中)、熊燕(3小)、李新华(36小)、盛红娥(50中)、李红玲(达坂城区西沟乡小学)、关丽华(乌鲁木齐县甘沟乡中心校)、胡曼玲(南湖六中分校)、龙 毅(41中)(兼报自治区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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