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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乌鲁木齐市地区中学小学学德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组织德育专家评估小学组于2007年3月至2007年9月对乌鲁木齐市第3中学等28所申请德育达标学校进行了全面的评估验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授予第3中学(沙区)、第31中学(水区)、第36中学、第46中学(沙区)、第47中学(新市区)、第48中学(天山区)、第51中学(新市区)、第52中学(新市区)、第55中学(达坂城区)、第63中学(米东区)、第66中学(头区)、第69中学、第71中学(沙区)、第74中学(头区)、第18小学(沙区)、第26小学(沙区)、第29小学(天山区)、第30小学(天山区)、第31小学(天山区)、第53小学(水区)、第62小学(新市区)、第70小学(沙区)、第81小学(头区)、东山区3小学(米东区)、青格达中学心校(乌鲁木齐县)、金英外国语学校(头区)、新疆大学附属中学、兵团第一中学 “市级德育达标学校”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以上28所学校的德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8810428 8810405 8810301 8811303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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