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首府教育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和谐奋进,抓住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历史机遇,以务实求真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作风,努力把首府教育工作推向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国检。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首府教育和谐发展
1.把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高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任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认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主线,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举办局属学校(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利用暑期开展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征文活动。
2.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市教育工委的宏观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在教育系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市教育工委和教育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做到政令畅通。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办法和举措。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局属学校(单位)党务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举办第2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继续开展并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工作。
3.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4.深入持久开展“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教育的渗透和影响。充分认识教育工作者在反分裂斗争中的神圣职责,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和责任意识。
5.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教育系统第二批下派社区干部的各项工作,将继续把各学校(单位)干部下社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不断拓宽学校德育工作内容、方法、途径。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做好党的光荣历史和党的建设光辉成就的宣传,引导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让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抓好学生团队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德育达标学校建设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2008年再创建20所自治区级、市级德育达标学校和示范校。
7.全面推进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完成第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市教研中心的指导作用,以教研促课改,进一步推动课改向深入、健康的方向发展。加强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做好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工作,确保2008年秋季开始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顺利实施。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推进中考招生改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深入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从2008年起对七年级、八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将以三个学年的评价为依据,确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继续实施保送生、推荐生政策。2008年保送生、推荐生占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的35%(其中保送生占15%)。编好《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服务。
8.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把加强学校体育、提高学生体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以迎接奥运和中考体育增加到50分为契机,继续广泛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开展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同时,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加强劳动观念教育。重视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国防教育。
四、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9. 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进一步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加大教育投入,依法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积极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做好区、市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继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扩大生均教育用地面积。不断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建设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保证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10.以“两基”国检为契机,把全市“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接国检实施意见》的部署,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有关部门对区县“两基”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督政”工作以“两基”经费投入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教师队伍建设为督查重点,“督校”工作以德育、体育、学校安全以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为督导重点,对“两基”工作薄弱方面开展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完成“两基”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做好迎国检准备工作,接受2009年“两基”国家检查。
11.重视加强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对民办学校在招生和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初中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考民办学校。
五、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努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
12.认真贯彻乌鲁木齐市“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民汉合校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巩固和发展民汉合校成果,扩大“双语”教学范围与规模。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研究和指导,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乌鲁木齐市“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双语”教学研讨会。不断扩大“双语”教学覆盖面,今年争取小学达到90%、初中达到70%、高中达到30%。继续对民汉合校给予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民汉合校软硬件建设。加快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步伐,启动普通高中“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强化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式,狠抓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13. 认真做好区内初中班和区内高中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发挥首府教育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要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做好市68中学承办区内高中班办班任务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区内高中班学生创造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14.加强对职业教育机构及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并举及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重,学校和企业结合、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功能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广泛推行订单式培养。举办职业技能大赛。严格控制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在保持3:7的基础上,努力向4:6迈进。
七、进一步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15.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增强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科学性,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切实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通过培训、调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拓宽干部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6.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建设,重视教师培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启动第三轮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17.加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把好教师入口关,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强化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培训,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形式,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八、深化教育改革与创新,增强教育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18.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满足各族群众对多样化教育需求。做好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管理与监控,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19.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外事工作制度,畅通交流渠道。进一步做好与内地教育发达城市的教育交流。加速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完善以“乌鲁木齐教育信息网”为核心的信息服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好教育政务应用和对外宣传的平台。
九、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20.积极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和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考核监督制度,不断提升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将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工作纳入德育达标校评估工作之中,年内创建20所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2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强学籍管理。继续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办班、乱卖书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各类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继续规范和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程序和管理工作。努力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工作。
22.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校园。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卫生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做好预防工作,把学校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流行性疾病、防自然灾害和防校园及周边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等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校园安全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等,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十、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国家级文明机关
23.构建和谐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继续开展“先进处(室)”和“文明处(室)”的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公文处理各个环节的效率和质量,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督查、督办和信访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做好机关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国家级文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