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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成功举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首府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奥运、参与奥运的热情,在各中小学倡导优雅言行,建设优美环境,使学生提升文明素养,健康身心,强健体魄,营造人人关心奥运、支持奥运、奉献奥运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迎接奥运。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读书教育活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关工委《关于印发“迎奥运、促和谐”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体艺[2008]3号)精神,市教育局和市关工委、市教育关工委决定组织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各区(县)、局属学校要成立组委会,组织本区、本校学生积极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各学校可以参考读本提供的活动建议,结合班会、队会组织专题活动;可利用墙报、板报、校报、校广播站、校网等开展宣传实践活动;组织故事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绘画比赛等活动,还可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

为配合这次读书教育活动,新疆人民出版社为本届活动编辑出版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迎奥运、促和谐》读本,分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和中学生读本供广大青少年在参与活动时使用。根据新教体艺[2008]2号、新教体艺[2008]3号文件精神,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根据需要,与新华书店联系订阅。

(二)中、小学生有奖征文和绘画比赛

1、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各区(县)、局属学校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初、高中学生。

2)征文要求:参赛学生通过认真阅读《“迎奥运、促和谐”教育读本》和参加各种道德实践活动,了解奥运理念和奥运精神,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并联系实际,以生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文章要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文章必须自己撰写,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辅导老师要在文后写上评语和推荐意见并署名。小学生中高年级作文不超过800字,初高中年级作文不超过1200字,用A4纸打印报送。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并写明所在县(区)和学校、班级名称,在文章末尾注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绘画比赛:

1)参赛对象:各区(县)、局属学校小学低年级学生。

2)绘画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应做到主题鲜明、构思生动,能够用画笔表达作者参加“迎奥运、促和谐”读书活动的感受和体验,反映青少年喜迎奥运、追求和谐的真情实感。参赛作品应手绘完成,形式不限。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内容连贯的组画。作品尺寸适当,不宜过大或过小。绘画工具可采用水彩、蜡笔、墨笔及其它耐久颜料。不应使用铅笔、炭笔。作品不需要装裱。作者须在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学校班级及辅导教师姓名,组画须分别标注。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创作,不能抄袭。参赛作品评选后不退还。

3、比赛方式及评奖:参加征文比赛的学校每校选报3份,参加绘画比赛的作品以各区(县)为单位选报5份,局属学校选报3份,于2008529日由各区(县)组委会收齐后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局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市教育局将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各选拔20份报送自治区组委会参加自治区评奖。决赛设学生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教师特等奖和优秀奖;组织特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部分获奖作文将入选《读书活动获奖作品选》,自治区组委会将在各地评选的基础上,选拔出全区获奖学生及老师参加20087月暑期全区“迎奥运、促和谐”夏令营活动。

(三)中学生演讲比赛(各区县自行组织小学生讲故事比赛)

1、参赛对象:各区(县)、局属学校初、高中学生。

2、比赛要求:要求以生动语言和感人事例,表达对北京奥运成功举办、圣火在首府传递的喜悦之情,展现新世纪青少年热爱祖国、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充实。参赛选手在演讲时,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演讲服装自备,要求大方得体,符合年龄特点。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比赛方式及评奖:局属学校及区(县)教育局各限报1人,于2008510日前将选手名单及演讲题目报到市教育局德育处。比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名次按得分高低为序。市教育局对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四)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

根据市文明办、教育局、文化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乌市文[2008]32号)精神,决定举办以“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为主题的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动手动脑能力,宣传奥运知识,表达对北京奥运会的期盼和祝福,展现当代中小学生的个性风采和精神风貌。

1、参赛对象:各区(县)、局属学校学生。

2、比赛要求: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内容健康向上。根据主题收集资料,板式设计要美观大方,图文并茂,内容至少有一篇是编者本人的文章(体裁不限)。由作者本人自己独立完成。要求书写工整,字体大小适中,版面设计充分体现想象力和创造力。纸张要求用A3纸(单面)。

3、比赛方式及评奖:

初赛选拔由个中小学自行组织,每校上报23篇送交到各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选拔30篇作品进入决赛;局属学校每校选拔3篇作品进入决赛,于2008516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德育处。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进行巡回展览。

(五)开展推选“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的活动

为丰富大课间活动内容,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在实处,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各具特色的大课间活动,并将其纳入课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逐步形成特色(活动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六)创建“快乐体育园地”的评选活动

各学校要以“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活动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全校或年级、班级间各种小型多样、深受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和竞赛,积极参加创建“快乐体育园地”活动(活动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七)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

为积极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艺术与卫生司的要求,在我市高中学校开展《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推广和评比活动。

1、活动安排:

1)《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共包括四套操,学校基础套路中的任一套进行推广普及。

256日—9日进行《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检查评比。

3530日—31日开展《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比赛,比赛分基础套路和提高(表演)套路。(比赛规程另发)

4)奖励办法:根据普及阶段的情况设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最佳团队奖、最佳表现奖等奖励。

(八)阳光体育 快乐成长 奥运知识流动课堂

1、活动时间:5月—6

2、活动内容:

1)阳光体育 快乐成长 奥运知识流动课堂,是利用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时间,针对16年级学生通过情景剧和游戏的形式讲授奥运知识,并通过学生参与活动体验运动的快乐。

2)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参加活动学校,学校根据日程安排,提前做好组织工作。

355日上午1030时召开活动学校负责人会议。会议地点: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4)各区(县)教育局将参加学校名单于4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9室。电话:8810219

(九)“迎接圣火 传递文明”6.25奥运圣火传递活动

北京奥运会圣火将于2008625日到达火炬传递的第41站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奥运圣火的传递,是奥运精神的传递,更是奥运文明的传承。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师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圣火的到来。在火炬传递当天,各学校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校内开展各项庆祝活动。各校要精心筹备,认真组织,保障安全,确保圣火传递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校内庆祝活动的实效性。

(十)组织观看“迎奥运”重点影片《买买提的2008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迎奥运”重点影片〈买买提的2008〉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新党宣字[2008]7号),影片《买买提的2008》将于2008429日在乌鲁木齐市及全疆各地隆重上映。这是凝聚了新疆各族人民为北京奥运成功举办而真诚奉献的一部奥运题材重点影片。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影片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学生观看,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观看,并开展影片观后感征文比赛。

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主题活动,是我市教育系统今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开展和谐教育创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明确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好,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在落实、抓好局里统一活动的同时,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各项活动。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在主题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各学校要密切联系实际,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强健体魄,解决文明礼仪、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校园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力争在奥运会前有明显进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运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学校做文明学生,在社会做文明市民,在家庭做文明孩子,共同塑造文明城市人人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形象。

4、各校要把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将活动开展的总结、成功做法于7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并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〇〇八年四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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