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五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中:
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第五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于2008年4月启动。
凡申报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乌鲁木齐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08年3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与自评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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