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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成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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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市党发〔20072号)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会议所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2008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在37的基础上,力争提高,向46迈出坚实的步伐。各学校要完成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95%的任务。为切实做好2008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学要切实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一个战略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一是要重点建好各区(县)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提高本区域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二是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乌鲁木齐市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07229)的精神,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和学费减免制度,做好开设中等职业教育“宏志班”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检查和督促各中学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二、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对违规的学校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各学校既要规范自身的招生行为,又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留足空间。

三、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初中学校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真诚关心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未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动员更多的初中毕业生选择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四、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确保职普招生比例任务的完成。各中学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放在与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精心组织、认真策划,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为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切实为考生服务,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办法。今年市教育局将统一印制《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卡》,考生一次填报志愿,学校按类别分批次录取。报考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含技工学校)可参考《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也可与招生学校直接联系。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2、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学校代码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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