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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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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


一、基础教育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力度,在继续巩固“两基”工作成果的同时,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市共有幼儿园189所(其中国办幼儿园7所,事业办幼儿园52所,企业办幼儿园61所,民办幼儿园69所)。在园幼儿34047人;城区常住人口幼儿入园率达到80.5%;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总数4194人,其中专任教师2092人,保健医184人,保育员886人。

---全市共有小学179所,在校生155058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117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8%,小学生巩固率达到99.8%,全市小学教职工10207人,其中专任教师9210(其中少数民族教师3089);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专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人数6717人,占专任教师的72.9%;师生比率为117

---全市共有初中学校74所。在校生 78405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0952人);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22%,巩固率达到99.8%。初中生升学率达到90%。全市初中专任教师5306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1408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4%,其中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28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2.8%;师生比率为115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483人,其中义务教育段在校生231人;区(县)所属普通小学附设的特殊教育班3个(天山区12小学、沙区26小学、新市区36小学),共有在校生36人(均属义务教育段);从事特殊教育教职工人数178人,其中专任特教教师126人,师生比率基本符合国家规定。

---全市普通高中65所,在校生4299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2226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2800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666人)。师生比率为115;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4.82%。其中,高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的23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82%

---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889933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面积达标率为43.2%,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60.3%。全市中小学生平均每17人拥有一台计算机。我市适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77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在学水平,在全疆和西北地区省会(首府)城市中名列前茅。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64.61% 、体育器械配备达标率为63.07%;音乐器械配备达标率为58.4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率为6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为74.46%50%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了校园网。

---民办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市共有民办中小学36所,在校生17329人(其中小学在校生9831人,中学在校生7498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数的5%;教职工1827人,其中专任教师1480人(小学671人,中学809人),专任教师占全市教师总数的7%;民办中小学总投入23799万元,其中国有资产3797万元,自筹资金20001万元,积累资金4526万元;民办中小学占地总面积73991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62125平方米。

二、“十五”教育发展回顾

(一)主要工作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都把发展幼儿教育放在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了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2002年市教育局下放了全市幼儿园登记、审批、注册及二、三级幼儿园的评估权限,进一步扩大了区(县)教育部门的职能范围,理顺了关系。2003重新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积极开展了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的活动。2001年以来,全市先后举办了81次教科研活动,开展了大型评优活动8次,进行了2期全市幼儿教育论文评选活动;获全国“十五”立项课题1项,获全军“十五”立项课题1项;全市7所幼儿园的幼儿体操代表队在全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其中2所幼儿园代表我国参加了在德国、韩国举办的国际邀请赛获得金奖;2002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市。

---“十五”期间,我市根据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安排意见》,继续巩固“两基”工作的成果,大力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结合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积极申报省级课改实验区并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批准,目前我市已正式成为全疆最大的课改实验区,全市提前一年完成了省级课改实验区的申报工作,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已全面进行课改实验。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申报了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并于2003年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的评估,获得了较高的评价。积极做好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拟定了《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乌鲁木齐市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草案)》,同时将学区划分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注重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认真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为素质教育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重视对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关怀,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确保了我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初中招生改革,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初中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下放了初中招生管理权限,2004年首次采用小学毕业生填报机读信息卡,微机信息化录取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初中招生工作的效率。积极做好企业学校的转制、接收工作,仅2004年我市就接收企业学校22所。

---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市级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为扩大优质高中规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发挥名牌优势,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例,一方面加大优质高中校舍改、扩建力度,充分挖掘各校招生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利用学校优质高中的无形资产,通过兼并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截止2004年,全市16所高中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示范校。努力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和改造,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加强对薄弱学校的管理,教育行政、督导、教研等部门深入薄弱学校开展各类培训和指导,使这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促进了全市普通高中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积极开展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现了电子档案微机化管理,实行“四号统一”,规范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积极推进全市信息技术教育,制定了信息技术教育阶段性目标,开展了以《信息技术教育指导纲要》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培训,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城区初中均已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

---发展特殊教育,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几年来,我市从特殊教育实际出发,把特殊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轨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兴办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并认真做好在普通中小学开办特教班和吸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格局。在充分发挥2所特殊教育骨干学校作用的同时,积极开展了特殊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在基础教育方面,采取小学五年学制,初中三年学制的办学模式,按照教育部教学大纲执教。目前全市特殊教育形成了融小学、初中、职业中等教育、全日制大专教育和本科教育为一体的办学体制。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发展民办教育优惠办法(试行)》,积极鼓励驻乌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级各类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支持。将民办学校纳入市级示范性高中评估范围,有2所民办学校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校。2003年全疆第一家民办教育协会---乌鲁木齐市民办中小学教育协会正式成立,这对规范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形成行业自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予以保证,做到了与国办学校一视同仁。在强化和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民办学校的组织管理体系,严格了民办学校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审批程序。2004年开始,市教育局委托乌鲁木齐科技评估中心对全市各类民办学校进行综合评估,这是对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又一次有效尝试,也是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督的有效途径。几年来,全市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已形成了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为一体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少数民族科学文化水平,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几年来,为了提高我市民语系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乌鲁木齐地区民语系中小学教学质量市级目标》,制定了民族中小学数、理、化教师培训方案,选派汉语系学校有经验的教师指导民族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对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实行数、理、化单科成绩最低限分,实行了民、汉语系数理化试卷相同命题,缩小了民汉教育的差距。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乌鲁木齐市等八个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的通知》精神,我市承担了全区30%的招生任务,在认真做好区内初中班各项招生准备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了2004年秋季首批300名区内初中班学生的招生工作,使广大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青少年享受到首府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加强汉语教学工作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2004年,我市民语系小学从一年级起全部开设汉语课,以进一步加强民族小学生口语听说能力训练,全市4所民语系中学实施母语、汉语、英语“三语”教学实验。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民汉合校工作,将全市8所中学进行合并、整合,建立民汉合校,开创了我市“双语”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我市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十五” 期间,我市的教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今后全市教育的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各类教育的发展同全国(尤其与发达省市)相比,仍相对滞后。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是:

1、全市中小学学校布局不够合理,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2、企业学校数量多,总体办学效益差,教学质量偏低;企业学校转制、接收工作存在问题较多,任务重、时间紧、投入大、困难多,严重制约了全市教育的整体发展。

3、农牧区教育受经济、地理、观念的制约发展迟缓。教育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经费投入不足,筹措渠道单一;农牧区寄宿制学校由于增加了住宿和伙食开支,学校公用和学生个人支出的费用高于一般中学,贫困地区农牧民子女在一定阶段的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重加大,致使“控辍”形势严峻。

4、民族教育质量亟待提高。与汉语系中小学相比,民语系中小学在校长教师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教学质量、教科研能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5、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缓慢。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理念、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领导、教师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亟待解决

四、今后的发展思路

继续深化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各项改革,积极从满足社会对就学数量的需求向提供充分的、基本均衡的优质教育服务转变;坚持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与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的改革并举;坚持办学条件的改善与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并举;坚持骨干学校示范探索与整体全面推进并举;坚持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管理与增强学校自主办学活力并举。

保持各类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增加和合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保持学校间的均衡发展;努力探索新的发展途径,调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扩大现有高中的教育资源。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提高弱势儿童、青少年群体受教育的水平。进一步完善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学前教育

进一步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加快乡镇幼儿园的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形成以公办幼儿教育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继续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积极开展0-6岁幼教一体化建设,不断规范学前教育课程,在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儿童多方面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2010年,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250所,在园幼儿达到45000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0%,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5%;全市示范性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20%,等级以上幼儿园达到80%

(二)九年义务教育

继续巩固“两基”工作成果,大力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在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同时,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为目标,逐步形成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继续强化区(县)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统筹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的信息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实行计算机联网,努力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目标。

认真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农村初中为重点,有效遏制农牧区初中辍学率上升趋势,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继续扫除剩余文盲,巩固扩大扫盲成果;积极改善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办学和生活条件,满足农牧区青少年入学的需要,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妥善处理好城镇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助学制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就学。继续加强中小学教辅用书的管理,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在贫困地区实行“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学金)。

积极开展双语教学,进一步强化民汉合校建设,加快培养“民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以提高民族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加强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为突破口,扩大“双语”教学规模,2006年全市初中起始年级双语规模达到100%。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研究和民语言教材建设,提高民语教学水平,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工作,适度增加普通中小学特教班的数量和辐射点,努力提高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率,建立特殊教育学生助学金,不断加大对残疾青少年的资助力度。

(三)普通高中教育

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通过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使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覆盖面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