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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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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2006]2号)的精神,认真开展好200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积极认真负起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要以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切实将安全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和应急能力,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要进一步做好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各校要以“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力争今年90%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要求。要努力巩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成果,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
三、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是3月27日(星期一),宣传教育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决定在3月份的最后一周集中开展宣教活动。各校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做到“十个一”:即张贴或悬挂一幅宣传标语;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举办一场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一部安全教育影片;出一期安全教育墙(板)报;举办一次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征文竞赛(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活动结束后各交征文3—5篇);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安全从我做起” 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活动;和当地交通、消防等部门联系,走出校门组织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的紧急疏散及逃生自救的演练。总之,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养成守法习惯,增强防范自救能力。
四、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包括安全征文、图片),于4月10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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