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中小学实验室配备新标准、规范及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教学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全国中小学实验室配备新标准、规范及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教学培训班的通知》[2007]116号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乌鲁木齐地区迎接2009年国家“两基”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乌鲁木齐市和各区(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的水平。请各区(县)教育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实验室配备新标准、规范及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教学培训,望接通知后认真做好报名参培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6日。
联 系 人:赵志华 联系电话:2565779
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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