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教育和谐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07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就上报有关材料的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如实的完成好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
2、其中附件一由各学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本人填写,并加盖支部章;附件二、附件三请各学校(单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填报;
3、请各学校(单位)根据附件四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形成书面的自查材料并上报;
4、以上各项上报材料务必于2007年12月29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备注:
1、本年领导干部收入表分上下半年分别填报;
2、附件一至附件三均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常规报告内容,原始底表请各学校(单位)妥善留存,并于每年的1月5日和7月5日前主动填写并报送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表一——表五)
附件二、2007年度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乌鲁木齐市党政事业单位各职级人员及公务车辆情况登记表
附件四、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严禁购买、接受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通知的通知
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
2007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