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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初、高中学籍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为确保初、高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已对初、高中各年级学籍核准的基础上进行学籍审核。

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0届初、高中新生学籍注册要求

1、招生期间,2010届初、高中新生的学籍注册已同步完成。

2、由外地转入的2010届初、高中新生,请各校造册(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材料(初一新生提供小学毕业证,高一新生提供原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经审核后注册。

3、民办学校招收的本市新生,初一必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升学号、高一必须提供中考考号。

二、其他年级注册要求

1、初二转入的学生必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转出的学生必须提供接收学校出具的转学证回执单或接收函,否则按流失学生处理。

2、高二、高三转入的学生必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转学证、省级会考办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民语系注册要求

1、民汉学校按日程安排表同步进行。

2、民语系开办双语班的学校将普通班和双语班表册分开上报。

3、民语系准备好的学校可提前报。

四、日程安排:

18 上午:1中、2中、建工师三中、兵团二中、69中;下午:地质中学、六中南湖分校、90中、煤建中学、地质二中、测绘队子校、156队子校、林子校;。

19上午:兵团一中、5中、实验学校、15中、32中、种牛场子校、40中、55中、77中、众志公学、一中北校、市职专、火炬学校、八钢一中、金星高中、有色明园中学、师大附中分校;下午:4中、104团中学、59中。县二中、庙尔沟中学、阿克苏中学。

110上午:7中、体育运动学校、52中、61中、70中、兵团宏光中学、农12师高中、金剑桥学校、未名学校、精武学校;下午:31中、41中、建工师二中、华英中学、明园石油中学。

111上午:9中、10中、13中、幸福中学;下午:11中、新医附中、兵团三中、29中、30中、九家湾学校、天和学校。

114上午:8中、3中、34中、科学院子校、八一中学、36中、37中、38中、实验外国语学校;下午:16中、团结中学、新疆实验中学、新世纪外国语学校、自强学校、新潮学校。

116上午: 19中、39中、42中、4344中、48中、68中;下午: 20中、50中、78中。

117上午:23中、12中、46中、师大附中、新大附中、47中、崇正私立学校、51中、53中、56中、建工师一中;下午:农大附中、80中、81中、82中、83中、84中、85中、87中、文博学校。

118上午:高级中学、65中、66中、67中、71中、72中、后峡中学、盲校、聋校;下午:73中、76中、86中、88中。

四、审核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224办公室。

五、各年级对转入、转出学生登记造册,必须提供文本及电子版(excel表格)。

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审核。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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