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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市教育系统纠风工作思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提出2006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进一步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力争在行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执政为民。
教育收费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各部门、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懈怠思想和麻痹思想,依法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二)强化制度建设,把《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到实处。
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中小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违规违纪收费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年终一律不予评优。对确认有违规收费行为并登记备案的学校,主要领导及负责人该年度不能评优及申报各类先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入新阶段,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三)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一费制”收费办法。
一是各学校要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的管理,规范学校支出行为,禁止乱支现象发生。“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及基建等项开支。二是“一费制”中的课本和作业本属代收费项目,必须使用收款收据,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和作业本,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教材价格,禁止在教材发行中搭售教辅材料等。四是各学校应在实施收费前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施收费时,不得肢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会计委派力度,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支付、票款分离,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和公开制度。各中小学应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办项目等,并将收费的标准在醒目位置用公示栏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积极争取多渠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严禁挤兑、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执行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除高三年级外,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双休日组织整年级整班的收费补课。公办中小学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补习班脱钩。学校和教师不得动员和要求学生参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更不能代其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种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必须经市教育局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擅自以办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为由收费。
(六)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公办高中招生行为。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不准搞“一校两制”或“校中校”,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要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决地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认真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力争逐年有所降低。择校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
(七)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在教师中提倡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善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讽刺、排斥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八)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及考务工作的管理。
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抓好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对考试招生中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九)以继续开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行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政务公开、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等工作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增加机关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把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机关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以良好的政务环境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几点要求
(一)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遏制违规违纪收费现象。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收费工作宣传力度,增强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应聘请行风监督员,区、县教育局行风监督员可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相结合,学校行风监督员可与家长委员会相结合,形成社会监督网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办检查。春秋两季开学之际,由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进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检查。对于各种乱收费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顶风违纪现象,不仅要处理违纪的当事人员,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如择校、乱办班、违规购书等,力求取得新的成效。教育行政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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