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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06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市纪委八次全会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构建和谐校园和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把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政治上、思想上与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要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纪做出处理。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政令畅通。
局党组和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措施,全面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大、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局党组成员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要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强化财务内部监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大全程监督工作力度;要不断增强基层单位校务公开和财务支出的透明度,要注重预防原则,从源头抓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学校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并将其与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相结合,纳入今年重要工作议程。要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继续抓好落实责任制的“四个关键环节”,落实一把手的“四个亲自”,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保证。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大对不履行及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四、加强行风建设,以继续开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为契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抓好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列为本行业纠风工作的重点,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收费”的原则。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在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突出:(一)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规定落到实处,保证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顺利实施。要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二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或“校中校”,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三是规范公办高中招收计划外学生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中招生的“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四是不准收取其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五、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保障制度。六、不允许在中小学校摊派名目繁多的各类辅导材料。继续加大春秋两季的教育收费的检查和平时的监督力度。继续使用和完善规范全市中小学收费档案,对有违规收费的学校及领导,对其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让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月、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行为。
六、加大执法监察和监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招生、采购、招标、职称评定等方面工作的执法监察和监督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群众关于子女上学、师德、收费及其他问题的来信来访。正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会计委派制、加强校务公开制等。
加大查办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尤其是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在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深入推进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
七、加强审计工作
要从依法治国,健全权利监督制约机制的高度,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为审计工作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普教经费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注重加强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工作水平,针对审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通过与市审计局联系,对局属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
八、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 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乌教党〔2005〕99号)、《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乌教党〔2005〕100号)文件精神。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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