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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鲁木齐市人事局《2007年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人[2007]14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含区县)公开招聘教师中的专业科目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一)考试对象:
1、所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
2、符合免去公共科目考试的具有相应中高级职称的应聘者直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二)考试的知识范围及难度要求
1、小学:初中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知识内容占70%(现行教材均为乌鲁木齐市中小学目前使用的版本),小学达到竞赛难度的试题占30%;
初中:初中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知识内容占70%,高中现行教材的内容占30%,难度高于中考;
高中:高中现行教材的知识内容,难度接近高考;
心理健康:小学、初中以乌市教育研究中心编写的《健康》教材为主,高中以北师大版本为主。
2、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参加中学相应学科的考试;报考中学教研员的参加高中相应学科的考试;报考化学试验员的参加高中相应学科的考试;
3、报考信息中心、聋校、职教中心(机械、机电、旅游专业)及68中(技工)、23中(宿管员)的考生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报考教育系统医学类(含校医岗位)的考生于2007年8月25日下午参加由市卫生局组织的考试,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
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时间:
2007年8月18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2007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8:00由市教育局在乌鲁木齐人才人事网及乌鲁木齐教育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内公布。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0991-8810405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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