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预计8月中旬结束,考生将首次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6月25日,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仍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零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6个批次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新疆招办负责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的电子档案。在考生被录取后,经院校方确认新生录取名单,并记入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将首次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办理入学的相关手续。
自治区招办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有招生诈骗行为的可向各区高等学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举报。
200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
招生录取中,自治区招办将根据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1比1.2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调配档案供学校审录。其中,本科零批次的二至三志愿,本科一、二批次的三至九志愿,本科三批次的二至六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按1比1的比例投档。
民考汉考生填报的汉语言计划学校,与各批次录取的汉语言计划学校同时投档;未被录取者再安排民考汉计划学校投档。每批次汉语言计划学校第二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相应批次民考汉计划学校投档。
编辑: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